近年來,商標注冊人收到商標局郵寄的“關于提供注冊商標使用證據的通知”信件越來越多,甚至有些商標注冊人由于地址變更未能積極答辯或放棄答辯權利致使其有效注冊商標被撤銷無效,遭受重大的品牌損失,故我所現就“商標連續(xù)三年停止使用的撤銷申請”做如下說明:
一、 “商標連續(xù)三年停止使用的撤銷申請”的法律依據。
商標法第四十四條 使用注冊商標,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商標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注冊商標:(四)連續(xù)三年停止使用的。
法律背景:商標一旦獲準注冊,就獲得在一定范圍之內的壟斷使用標志資源的權利。由于我國商標注冊實行申請在先原則,商業(yè)經營主體眾多,企業(yè)存活時間短,知名品牌的所有人是基于制止傍名牌的善意目的、同時為自身品牌多元化發(fā)展奠定基礎的目的進行全類注冊申請,同時還有眾多專業(yè)商標注冊人申請注冊大量商標以供投資轉讓,致使我國現有注冊商標量雖已經突破三百萬件,但品牌競爭力不強,實際使用中的活品牌并不太多,在商標資源日漸稀缺、申請注冊難度增大的同時,大量閑置商標(有效注冊但并未實際使用)和死商標(商標有效注冊但注冊人消亡)尸位素餐,未能物盡其用,而需要實際使用商標的人卻無法申請注冊,或者通過商標有償轉讓獲得注冊商標的成本過高,故在我國文字品牌資源日漸緊缺之時,為了加快商標的流轉消亡,商標法規(guī)定,如果商標注冊后連續(xù)三年沒有使用,那么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商標連續(xù)三年停止使用的撤銷申請”,將該注冊商標撤銷掉,同時對于商標有效注冊但是注冊人已經消亡的死商標,也可以提出“注冊人死亡/終止注銷商標申請”。
二、“商標連續(xù)三年停止使用的撤銷申請”程序采用舉證責任倒置,由商標注冊人提供使用證據,舉證不利的,承擔商標被撤銷的法律后果;
1、任何人均可委托代理機構向商標局提出“商標連續(xù)三年停止使用的撤銷申請”,附送主體資格證明和商標使用情況調查報告;
2、商標局收到撤銷申請后向商標注冊人發(fā)出“關于提供注冊商標使用證據的通知”,要求商標注冊人在兩個月內提供近三年的商標使用證據資料。三年使用時間的認定以申請人提出撤銷申請之日起向前推三年;
3、商標注冊人收到該“關于提供注冊商標使用證據的通知”后在兩個月內向商標局提供近三年的商標使用證據,如果商標注冊人由于消亡或者注冊地址變更等原因導致該通知未能送達,商標局將在《商標公告》上發(fā)布,公告發(fā)布一個月后視為送達,如果商標注冊人未能按期答辯或者提供的使用證據資料不足,商標局將撤銷該注冊商標。
4、商標局收到商標注冊人提出的“提供注冊商標使用證據的答辯”之后進行審查,做出裁定,任何一方不服該撤銷裁定,可以在收文之日起15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撤銷復審,商標注冊人可以在撤銷復審階段再次補充提供有效的商標使用證據,以求得商標的維持注冊。
請注意:如果商標注冊人的地址發(fā)生變更,注冊人必須要辦理商標變更注冊人地址申請手續(xù),將商標注冊人名下的所有有效商標都辦理變更地址手續(xù),這樣商標注冊人就能夠及時收到商標局郵寄到注冊地址上的“關于提供注冊商標使用證據的通知”、“商標爭議申請”等法律文件,及時答辯維護自身權利,否則,將會在自身不知情的情況下,由于沒有按期答辯導致自身注冊商標被撤銷的嚴重后果。
三、商標使用證據包括哪些內容。
商標實際使用證據內容包括:
1、 時間:要在三年期限之內;
2、 商標:必須是被撤銷商標,或者其單獨文字和圖形部分及其變形;
3、 使用范圍:必須是被撤銷商標的核定使用范圍之內。
4、 資料提供人:現注冊人以及前商標所有人或者許可使用人;
5、 證明力:以第三方出具的證據為佳,尤其是官方或者有政府背景的機構所出具的資料,例如產品檢驗報告,榮譽證書、許可使用合同、委托加工協議、銷售合同發(fā)票、媒體報道、廣告合同發(fā)票、印刷合同發(fā)票、貨運合同發(fā)票等能夠同時證明以上1-4條內容的證據;
需要準備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
1、 該商標現所有人及三年內其前所有人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
2、 該商標注冊證書以及近三年內的轉讓證明及轉讓受理通知書;
3、 該商標授權許可使用合同及使用人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有償許可提供發(fā)票;
4、 該商標委托加工協議及發(fā)票及加工方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
5、 該商標委托設計制作印刷合同及發(fā)票及設計方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
6、 官方出具的該商標產品檢驗報告;
7、 該商標銷售合同及發(fā)票及購買方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
8、 該商標產品貨運發(fā)貨單或者提貨單;
9、 各地經銷商出具的門頭照片、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及書面證明實際使用材料;
10、 該商標實際使用資料,如吊牌、包裝盒、產品說明書、質???,尤其是產品合格證等能夠顯示出品牌和時間的使用證據資料;
11、 該商標對外做的招商廣告及廣告發(fā)布合同及發(fā)票;
12、 該商標對外做的戶外廣告,以及政府廣告部門審批批文;
13、 該商標參加的展銷會照片,以及參展協議和發(fā)票;
14、 媒體對于該商標的有關使用過程中的報道評論和采訪,包括負面報道;
15、 該商標獲得的榮譽證書;
16、 其他能夠證明該商標實際使用的資料;
證據的目的是力求通過一系列商標使用資料,包括從授權許可-設計印刷-委托加工-銷售運輸-門頭戶外廣告宣傳-榮譽等各個商業(yè)運作階段的證據形成一個完整的證據鎖鏈,證明該商標確實實際使用,個別證據資料的缺失并不會影響整個證據鎖鏈的證明力。
請注意:商標注冊人在經營活動中,要有證據意識,積極保留商標使用證據過程中的各種有效證據,對于確實沒有實際使用的注冊商標,應積極開展商標授權許可使用、商標轉讓、投資入股等品牌運作行為,盤活自身品牌資產,一旦發(fā)現被他人提出商標三年不使用的撤銷申請,也可立即重新申請一個相同的新商標,斷絕對方的注冊申請企圖。
四、提供商標實際使用證據須知:
1.商標使用的證據材料,包括商標注冊人使用注冊商標的證據材料和商標被許可使用人使用注冊商標證據材料。
2.當事人向商標局提供書證的,應當是原件,提供原件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供經公證與原件一致的復印件;提供由有關部門保管的書證原件的復印件、影印件或者抄錄件的,應當注明出處,經該部門核對無異后加蓋其印章。
3.當事人向商標局提供物證的,應當提供原物。提供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供與原物核對無誤的復制件或者證明蓋物證的照片、錄像等其他證據;原物為數量較多的種類物的,提供其中的一部分。
4.當事人向商標局提供計算機數據或者錄音、錄像等視聽資料的,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提供有關資料的原始載體,提供原始載體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供復制件;
(二)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時間、制作人合證明事實等;
(三)聲音資料應當附有該聲音內容的文字記錄。
5.當事人向商標局提供書面證言的,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寫明證人的姓名、年齡、性別、住所、工作單位或者職業(yè)等基本情況;
(二)有證人的簽名,不能簽名的,應當以蓋章等方式證明;
(三)注明出具日期;
(四)附有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等證明證明人身份的文件。
6.當事人向商標局提供鑒定結論的,應當載明委托人和鑒定部門的事項、向鑒定部門提交的相關材料、鑒定的依據和鑒定部門及鑒定人鑒定資格的說明,并應有鑒定人的簽名和鑒定部門的蓋章。通過分析獲取的鑒定結論,應當說明分析過程。
7.當事人或者當事人的代理人應當對其提交的證據材料逐一分類編號,對證據材料的來源、證明對象和內容作簡要說明,并在證據目錄上簽名蓋章、注明提供日期。
8.下列商標使用證據沒有其他有效證據相互印證的,不能單獨作為認定商標使用事實的依據:
(一)商標許可使用合同或者協議;
(二)商品銷售合同或提供服務的洗衣、合同;
(三)書面證言;
(四)難以識別是否經過修改的物證、視聽資料等;
(五)無法與原件、原物核對的復制件或者復制品;
(六)其他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依據的證據材料。
以上是我所對于商標連續(xù)三年停止使用撤銷申請程序的介紹,商標注冊人一旦收到商標局郵寄的“關于提供注冊商標使用證據的通知”,應立刻與我所聯系,準備使用證據資料,積極答辯,以維護自身商標注冊的持續(xù)有效。